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0031270140000574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2-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符合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人员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就业创业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文件精神,永城市就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永城市技工学校、永城市蓝天职业培训学校、永城市训杰人才职业培训学校、永城市远方职业培训学校于2020年11月至12月在河南省永城市为常春晓等1350名符合文件规定的“五类人员”开展了就业技能培训,按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文件规定,将对培训合格的学员给予补贴,补贴实行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补贴,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并拨付培训机构的办法。现对常春晓等1350名符合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人员及培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4室
邮 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271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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