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003097029000057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9-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符合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条件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精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现对永城市67家企业以工代训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共3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西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
邮 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2718036
附件:2020年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汇总表.xlsx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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