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003117002000057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1-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稳岗就业 |
关于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补贴条件人员的公示
信息索引号 | 00588193-5/2020-01177 | 分类 | 公开日期 | 2020-11-02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
公开方式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公开范围 |
根据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2020年第一批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录清单的通知》(豫技领办〔2020〕7号)文件精神,永城市企业培训中心和定点培训机构:永煤集团职工培训学校、永煤集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站、永煤集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神火集团安全培训中心、龙宇煤化工职工培训中心、新桥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永城市中等专业学校、永城市蓝天职业培训学校、永城市训杰人才职业培训学校、永城市远方职业培训学校、永城市信合职业培训和永城市阳光到家职业培训学校学校于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在河南省永城市为韩凯等1730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豫人社办〔2019〕92号和豫人社办〔2020〕10号文件规定,将对培训合格的学员给予补贴,补贴实行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补贴,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并拨付培训机构的办法。现对韩凯等1730名(见附件)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培训补贴条件人员及培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4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邮 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271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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