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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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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1070170000594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0-1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稳岗就业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文件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二、对象范围

  有永城市户口或在永城市有工作单位以及在永城市创业的流动人员。

  三、办理条件

  永城籍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和永城市就业创业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2、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1、存档人员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后,将档案及相关材料和身份证一并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无缺件、错装擅自涂改等情况;

  2、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并发给存档凭证,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方式)

  永城市东方大道83号人才交流中心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即时告知

  九、咨询电话

  0370-275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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