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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1070170000586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0-1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稳岗就业

孵化成果补贴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文件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 号)。

  二、政策对象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

  三、补贴标准

  每户不高于1万元/年的标准对基地(平台)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请条件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每孵化一户企业运营1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

  五、申请资料

  1.孵化成果补贴申请表;

  2.孵化基地或新型孵化平台依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证明

  材料;

  3.独立运营机构营业执照;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基地或平台的认定文件;

  5.孵化项目名单及相应地带动就业人数;

  6.孵化项目营业执照及相应带动就业 3 人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员工花名册、就业创业登记、劳动合同等)。

  六、办事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向所在

  县(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县(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初审。

  3.实地考察。县(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申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4.公示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补贴的内容公示

  5 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拨付到运营机构在

  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办理时限:按季申请办结

  八、办理地点(方式):窗口受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二楼就业服务中心)

  九、办理结果:网上公示、电话通知

  十、咨询电话:0370-51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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