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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3030870100000636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8-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兰堡湾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型水性涂料及年产25万吨特种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兰堡湾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型水性涂料及年产25万吨特种砂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产5万吨环保型水性涂料及年产25万吨特种砂浆生产线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上海路与磨山路交叉口

河南兰堡湾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金浪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

 

1.废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及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收纳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

2.废气: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项目投料、搅拌等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调漆、搅拌、过滤、调色、造粒、灌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脱附”设施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表28-2中涂料制造绩效引领性指标A级标准(PM不高于10mg/m3、NMHC不高于20mg/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 B.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标准(即1.0mg/m3)。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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