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77026000063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再生水深度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再生水深度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再生水深度处理项目 |
永城市侯岭乡郭张庄裕东电厂 |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386万元,在现有水处理系统上新增两套预处理设施,分别为原水预处理系统及锅炉补给水预处理系统。
|
1.废水:项目超滤浓水、反冲洗废水、凉水塔排水进入废水除氟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排放口排至小青沟。COD、氨氮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一级标准要求;氟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永城市环境保护局和永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对于电厂外排废水中氟化物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 2.废气:项目卸料及呼吸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硫酸储罐排气口处的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引至二级碱液喷淋中和塔进行处理,最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硫酸雾排放浓度限制要求。同时对原水预处理各单元采取分区密闭收集,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强化消毒除臭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恶臭废气的影响。 3.噪声: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内设置储灰库,灰渣全部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5.总量:本次改建工程完成后,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68.113t/a、氨氮5.920t/a,项目投运后将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全部接收,有效削减区域污染源排放量为 COD 160.012t/a、氨氮 16.8925t/a。项目废水总量指标由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中替代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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