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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428/2013-002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3-08-1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环境保护局拟对永城市亿达置业有限公司永城市亿丰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亿达置业有限公司永城市亿丰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亿丰广场建设项目

永城市商业路以北、中原路以西

永城市亿达置业有限公司

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项目总投资117960.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6613m2,总建筑面积304046m2。项目分二期建设。

1. 废水:施工期:施工生活污水通过施工现场污水管道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设备冲洗水和少量的泥浆废水经过施工期设置的沉淀池收集,经过沉淀后尽可能回用,剩余部分沉淀后排入城市管网;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施工期:采取场地定期洒水、弃土及时清运、并采取围护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自由扩散和地下排风系统抽排后减轻环境空气影响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震、降噪、消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能综合利用的充分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填坑、铺路等。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商业垃圾分类收集至区内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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