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5882428/2024-0019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8-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拟对永城市利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31000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利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31000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回收破碎31000吨废旧塑料项目

永城市

永城市利发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年回收破碎31000吨废旧塑料项目

项目利用现有建筑物作为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利用院内空地新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约1800m2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清洗、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洗涤用水)后 ,回用于清洗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区及成品区等均为封闭车间;破碎工序采取湿式作业;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采取加盖密闭,并进行分区密闭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震、降噪、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塑料夹杂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密封储存于固废暂存间并定期清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