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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428/2024-0018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7-0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拟对中协(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综合利用5万吨/年铝渣(灰)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中协(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综合利用5万吨/年铝渣(灰)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书

清洁综合利用5万吨/年铝渣(灰)生产线改建项目

永城经济开发区东片区科源大道6号

中协(河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北侧空置厂房(预留发展用房),增加球磨机、筛分机、压球机等设备,解决现有生产设备达不到设计产能及原料成分含量变动导致废气排放总量增加的问题。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铝渣(灰)投料、球磨、筛分、出料分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集气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转炉熔化及热铝灰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由“旋风除尘器+布袋脉冲除尘器+钠碱法脱酸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二次铝灰和石灰石投料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脱氧剂球生产线搅拌、压球、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及铝渣(灰)暂存产生的废气“集气收集+四级吸收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项废气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涉炉窑企业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冷却水、氨气吸收塔废液和钠碱法脱酸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永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永城市第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震、隔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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