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428/2024-000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0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 准予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 永环辐许准字(2024)第05号
结核病防治所医院:
你单位于2024年3月25日提出的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我局已于2024年3月25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申请条件。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原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2024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你单位应严格按照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活动,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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