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428/2024-0004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2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拟对河南万资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万资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 新桥镇201省道与343国道(南环路)交叉口向东300米工业园区06号 | 河南万资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厂 |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总投资300万元,租用原有厂房2000m2,主要有危险废物仓库、办公用房。 | 1.废水。项目水吸收塔定期更换产生的吸收液作为危废收集、贮存处置,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后,进入防渗暂存池,定期清运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 2.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表1值要求。项目除尘灰、电解铝灰(渣)、再生铝灰(渣)暂存产生的氨气经集气收集后进入水吸收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通过采取车间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建设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60dB(A)]的要求。 4. 固体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分类暂存、综合利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