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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4-0619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煤集团豫东煤炭储配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煤集团豫东煤炭储配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环评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煤集团豫东煤炭储配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

永城市日月湖街道刘楼村储配基地西北侧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2732.99万元,占地面积为9.036hm2,项目建设规模600万吨/年,主要用于煤炭的烘干、掺配、储存和销售。

1.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肥田使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煤炭储配基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及回用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及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扬尘管控和施工机械尾气管控,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和相关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铁路煤炭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车厢,铁路装车点设置喷雾抑尘装置;火车装卸粉尘经“吸风罩+抽风管道+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外排。

3. 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并对铁路专用线两侧空地加强绿化;铁路边界噪声值应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中表2新建铁路边界铁路噪声限值要求;沿线村庄噪声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振动。设置限度标志和限速区,最大限度的降低铁路夜间振动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应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标准要求。

5.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运营期,按照分类收集、分类暂存、综合利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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