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3-0618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铝灰(渣)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铝灰(渣)仓库项目 |
永城市祟法寺街道办中山西街老铝厂院内 |
河南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金浪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总投资5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9928平方米,项目仅储存铝灰(渣),不涉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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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氨吸收塔产生的氨吸收液,应妥善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应满足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项目贮存仓库整体密闭,运营期危废暂存产生的氨气,采用“二级吸收塔”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分类暂存、综合利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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