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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3-0618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0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重介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重介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重介系统改造项目

永城市陈集镇韩松园村(陈四楼煤矿院内)

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陈四楼煤矿

河南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仅进行洗选煤工艺改造,建设重介洗选系统替代现有跳汰洗选系统,不新增产能。

 

1.废水:选煤厂洗选废水闭路循环,煤泥水依托原有洗煤浓缩压滤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分别设置收集装置,收集后通过管网进入浓缩机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加强施工工地精细化管理,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项目原煤筛分破碎、脱粉、湿法分级、脱泥、煤仓及矸石仓下料口处产生的煤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输煤廊道及转载点应采用全封闭输送廊道进行物料输送;煤炭装卸场和贮存场应采取密闭储存、喷雾降尘等措施。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要求,同时应符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中一、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A 级企业分级指标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为10mg/m3)。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危废暂存间内,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进行控制。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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