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3-0617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白鸽面粉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小麦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白鸽面粉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小麦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年产30万吨小麦粉改扩建项目 |
永城市太丘镇杜庄村 |
永城市白鸽面粉有限公司 |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本次改扩建完成后,整体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30万吨小麦粉。 |
1.废水: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整体工程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防渗暂存池,定期抽走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等,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项目卸料、初清、净麦清理、磨粉筛分、清粉、打麸、配粉等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各35m高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颗粒物限值要求,同时应符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颗粒物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相关要求;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升顶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标准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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