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61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8-2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华煊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城市华煊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8月 23日-2016年8月27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永城市华煊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 |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化工路与刘庄路交叉口东南侧 |
永城市华煊塑业有限公司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永城市华煊塑业有限公司位于永城市产业集聚区化工路与刘庄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南侧紧邻永城华冠面粉有限公司,西侧紧邻刘庄路,西侧80m为程庄,西北侧80m为永城市正源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北侧紧邻规划的化工路,北侧50m为麦客多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总建筑面积34044.2㎡,建设标准厂房30808.48㎡,研发中心、行政办公及职工公寓3236.72㎡。年生产可降解塑料制品3500吨,主要产品为普通及可降解垃圾袋、保鲜膜、保鲜袋、食品袋。该项目已经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豫直永集制造【2016】16268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备案。 |
运营期: 一、施工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2、废气:施工现场应合理布局,施工中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或其他防尘措施。3、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固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建筑垃圾中弃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弃土用于场地平整,其它不能利用的用封闭式运输车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不能随意抛弃。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排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后,排入浍河。2废气:项目废气污染物为塑料在流延、吹膜、热封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企业在流延机、吹膜机、制袋机上分别安装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3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噪声源强在70-80dB(A),企业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四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60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生产固废:塑胶边条1.75t/a,回用;原料废包装袋3.5t/a,收集外卖;废活性炭0.2 t/a,临时贮存、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a,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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