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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6-061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8-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鑫鼎食品有限公司8万吨有机食品生产及全产业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鑫鼎食品有限公司8万吨有机食品生产及全产业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816-2016822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鑫鼎食品有限公司8万吨有机食品生产及全产业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食品产业园中原路南段路东

永城市鑫鼎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项目投资5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1、废水:项目食堂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水质满足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进水水质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企业加强车间管理,安装通风过滤等设施,粉尘及燃气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食堂油烟及烘烤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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