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610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8-1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河南省鹏龙商砼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鹏龙商砼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8月 16日-2016年8月22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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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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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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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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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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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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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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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王集乡任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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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鹏龙商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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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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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及办公室、检验室、全封闭钢结构材料库、搅拌楼等配套设施,共计建筑面积3800㎡。本项目位于永城市王集乡任楼村,根据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大王集国土资源所提供的土地证明,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王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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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 1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化粪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2废气: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作业;3噪声: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施工单位必须规范运输,不能随地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以及垃圾。 (2)运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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