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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6-0610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8-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省鹏龙商砼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鹏龙商砼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8月 16日-2016822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永城市王集乡任楼村

  

 河南省鹏龙商砼有限公司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及办公室、检验室、全封闭钢结构材料库、搅拌楼等配套设施,共计建筑面积3800㎡。本项目位于永城市王集乡任楼村,根据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大王集国土资源所提供的土地证明,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王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施工期

 1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临时化粪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2废气: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作业;3噪声: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施工单位必须规范运输,不能随地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以及垃圾。

2)运营期

  1. 废气①水泥和粉煤灰呼吸孔粉尘企业在每个筒库顶配备袋式除尘器1台,并配套引风量为2000m3/h的引风机1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回用。评价建议企业应对已有除尘设备进行检修,确保除尘效率。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10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的要求。 ②无组织排放粉尘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的过程有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原料堆场扬尘,输送及投料粉尘。企业通过对堆场进行洒水抑尘,并修建顶棚,尽量降低装卸落差、绿化带阻隔等措施,同时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及时清扫、每天洒水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厂区扬尘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设备清洗等,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村民运走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水泵、空压机、物料传输装置生产过程及运输车辆、铲车等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dB(A)~90dB(A)之间。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经砂石分离机分离的沉渣其中砂石可重新作为原料使用。②经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回用于生产,其余沉淀物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③生产废料主要为一些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室砌块,用于填坑铺路。④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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