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60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6-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关于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迁建工程变更为《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及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示范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的批复
关于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迁建工程变更为《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及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示范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的批复
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迁建工程变更为<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及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示范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永城市南环路北侧,内二环南侧,皇沟大道西侧,永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11月5日以永环审〔2015〕152号对《河南皇沟酒业有限公司迁建工程及酒文化综合休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次技改变更是在《河南皇沟酒业有限公司迁建工程及酒文化综合休闲项目》一期项目基础上对制曲、发酵、蒸馏、勾调等关键生产工序环节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主体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污环节不变。项目技改后与改造前具有一定的节能、降耗效益,污染物产生量不增加。原则同意本次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本《报告》及永城市环保局《关于<河南皇沟酒业有限公司迁建工程及酒文化综合休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永环审〔2015〕152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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