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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6-060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6-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污泥处置工程污泥深度脱水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城市污泥处置工程污泥深度脱水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6月 20日-2015年624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永城市污泥处置工程污泥深度脱水系统项目

   永城市东城区欧亚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侧

  永城市城乡服务中心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永城市污泥处置工程污泥深度脱水系统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62亩,总建筑面积510㎡,其中脱水机房328m2办公用房117,其他附属用房65㎡。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120t(含水率80%处理后的主要排放物为污泥(含水率60%)和废液项目已在永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资【201668号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一、施工期

1 废气:施工扬尘采取围挡、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堆放点遮盖、车辆限速及冲洗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2废水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沉淀池,经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过程。生活污水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化粪池,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施工过程中,各类噪声污染。在采取合理布局、合理规划施工时间、休息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加强施工队伍管理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  4固废弃土方全部用于周边工地回填用土,建筑垃圾必须落实专用车辆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生活垃圾禁止乱抛滥丢,必须集中堆放,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水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设备及地面冲洗水与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永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2废气达标排放项目脱水车间产生的恶臭经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部分无组织排放的恶臭采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及加强厂界绿化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车,保持车辆外面清洁等措施后,污泥及废液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不会对沿线群众生活产生影响。3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噪声设备为风机、脱水机、给料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预计源强为70-85dB(A)。经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污泥和生活垃圾。污泥直接运往永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运营期对环境不造成固体废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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