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603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5-23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馨园北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馨园北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5月 23日-2016年5月27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馨园北区项目 |
永城市东城区建设路与雪枫路交叉口西南角 |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2551号 |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馨园北区项目总投资3.5亿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8571.49㎡,总建筑面积268749.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5789.35㎡,地下建筑面积52959.81㎡,地上部分中住宅建筑面积180363.17㎡,商业建筑面积31938.76㎡,幼儿园面积2026.25㎡,物业及公共设施建筑面积1461.17㎡。本项目配套建设化粪池及污水管网、专用烟道、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小区绿化等环保设施,环保投资741万元,根据永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明,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符合永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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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措施: ① 生态保护措施:水土流失: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程序,集水、沉砂,及时清理、绿化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轻微。景观影响:施工期将对项目区域景观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将对改善区域景观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② 废气:项目土方开挖活动、车辆行驶、建材堆置、裸露地面和施工过程中都会产生扬尘,根据有关资料,在距下风向20m处,TSP浓度可大于10mg/m3;距离下风向50m处TSP浓度可大于2mg/m3,在采取围挡、定期洒水、及时清扫、遮盖、车辆限速及冲洗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③ 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施工队伍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取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采取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不外排。④ 噪声:施工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及施工作业本身等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污染,其源强在60-110dB(A)之间。在采取合理布局、合理规划施工时间、休息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加强施工队伍管理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附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⑤ 固废:主体工程产生的建筑固废,在尽量回用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分别采取塌陷区填埋、填坑铺路等措施;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均为好土,全部用于回填地坪、回填低洼地、平整场地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装修过程产生建筑固废在尽量回收后的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合理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废能够满足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不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少。 二、运营期措施: ① 废气:项目燃料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居民厨房油烟经抽排油烟机处理后,汇同天然气燃气废气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专用排气设施高空排放,项目废气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垃圾收集箱距建筑5m以上,采取一定措施后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② 废水:居民、商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雪枫沟,进入沱河。③ 噪声:风机房、配电房、泵房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设置在密闭房间内等措施;空调室外机、风机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商铺禁用高噪声设备促销,同时小区禁止高噪声商铺入驻。采取以上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④ 固废:居民、商铺及幼儿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妥善处置;商铺产生的商业包装固废全部出售回用;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压缩至水分低于60%后运往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能够满足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均能控制在相应国家标准或要求允许的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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