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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6-0597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3-03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兄弟塑料袋加工厂年产200吨塑料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兄弟塑料袋加工厂年产200吨塑料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城市兄弟塑料袋加工厂年产200吨塑料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3月 3日-201539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永城市兄弟塑料袋加工厂年产200吨塑料袋项目 

  永城市卧龙镇潘楼村赵路庄西组

 永城市兄弟塑料袋加工厂

   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516

  该项目位于永城市卧龙镇潘楼村赵路庄西组北侧为空地,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区间路,西侧为赵路庄西组。所占土地为集体土地,非耕地。总占地面积20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利用原有厂房,该项目已经过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备案号: 豫直永城制造

[2015]25529)。

 1、施工期

该项目为使用已建成房屋,设备未安装,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安装施工作业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电钻、电锤、手工钻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控制。施工期必须严格管理和文明施工,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防止施工期间产生噪声扰民现象。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粪便污水,施工期较短,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设备包装垃圾等。生活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送至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理。施工期设备包装垃圾主要为废弃包装纸袋,收集后外售。

二、运营期1)废气项目生产期间不产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类标准有组织排放标准。2)废水项目无生产工序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周围农田灌溉。3该项目产生的噪音主要为吹膜机、制袋机、钢筋调直机等,噪声源强在5065dB(A)之间,项目生产车间拟采用全密封厂房、围护结构及门窗具有20dB(A)以上隔声效果。在采取评价提出的降噪措施后,车间外的噪声值约为3045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标准。4)固体废弃物运行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固废以及少量生产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往垃圾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料综合回收外卖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固废和生产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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