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59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2-2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行佳饮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瓶装盐汽水、1000吨瓶装纯净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城市行佳饮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瓶装盐汽水、1000吨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城市行佳饮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瓶装盐汽水、1000吨瓶装纯净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2月 25日-2015年3月1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永城市行佳饮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瓶装盐汽水、1000吨瓶装纯净水项目 |
永城市芒山镇雨亭村 |
永城市行佳饮品有限公司 |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854号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城市芒山镇雨亭村,为租用村民谢杰位于汉庭雅苑小区临近东侧道路的一层、二层闲置车间建设年产2000吨瓶装盐汽水、1000吨瓶装纯净水项目。 总建筑面积800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为两层平房结构,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直永城制造【2015】24494号备案。根据永城市芒山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本项目拟建地符合芒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
1、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建厂房车间,施工期主要为一些设备的安装,无土建施工。 设备安装时采取合理布局、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安装设备过程产生的固废,及时清运至永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购买空瓶,无制瓶工序,无有机废气产生。(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2m3/d(18m3/a),污水量较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均属于清洁下水,部分综合利用,部分进入项目西侧碱河或用于附近农田灌溉。(3)噪声,项目生产规模较小、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四周厂界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汉庭雅苑小区住户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RO膜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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