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596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2-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国道G343豫皖省界至永夏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第一次公示
永城市公路管理局现已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对《国道G343豫皖省界至永夏交界段改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国道G343豫皖省界至永夏交界段改建工程
工程概况:对干线公路的改造,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了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主要干线、后次要干线”的原则对国省道干线公路逐年实施改造,以确保道路的畅通。永城市公路管理局根据省厅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市主要干线公路的实际,拟对国道G343豫皖省界至永夏交界段进行改建。工程总投资131251.84万元,里程全长约45.064公里。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西段
邮 编:476600
联 系 人:陈股长
联系电话:135******1688
传 真:0370-5131592
Email: hnycglyh@163.com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4-4399337-8051 联系人: 周工
电子邮箱:273612529@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钧鼎银座(乾禧苑小区)B座9楼
邮政编码:461000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等。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拟建项目所持的态度和理由;工程拟建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择在现厂址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首次公示采取在当地网站公示并在拟建厂址附近及周围居住区张贴公告的形式 。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永城市公路管理局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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