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595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1-0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关于拟对永城煤电集团天龙建材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关于拟对永城煤电集团天龙建材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永城煤电集团天龙建材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
该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33.12吨/年、30.75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00mg/Nm3、300mg/Nm3以下,烟尘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Nm3以下。烟尘总量控制指标为28.11吨/年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总量和污染防治科。公示期为2016年1月7日-2016年1月14日。
电话(传真):0371-3053010
通讯地址:永城市东城区欧亚路中段(47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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