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6-059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1-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关于拟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区域污水处理厂核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关于拟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区域污水处理厂核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区域污水处理厂核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
该企业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指标为219吨/年、氨氮总量控制指标为21.9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指标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0mg/Nm3、5mg/Nm3以下。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总量和污染防治科。公示期为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3日。
电话(传真):0371-3053010
通讯地址:永城市东城区欧亚路中段(47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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