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5-059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12-22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茴村镇卫生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永城市茴村镇卫生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茴村镇卫生院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26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茴村镇卫生院扩建项目 |
永城市茴村镇卫生院原址大门两侧 |
永城市茴村镇卫生院 |
永城市茴村镇卫生院扩建项目,总投资170万元,环保投资32.1万元,拆除现有院区高破旧业务用房,在原址建设新业务综合楼(建成后病床数45张不变);建设该院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医疗废物暂存室一间,以及生活垃圾收集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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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化粪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2、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作业;3、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用于场地平整,铺设路基,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规范运输,不能随地洒落物料,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以及垃圾。 ( 二、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的影响,其中以废水及固废对环境的影响为主。① 废水: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的混合废水。评价建议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高效调节+生物氧化+消毒”的二级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5m3/d。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有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收集箱、卫生间公建恶臭气体及少量汽车尾气,其中,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污水处理设施密闭+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等措施,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 ③ 噪声:来自污水治理设施设备运行、卫生院自身空调室外机组等产生的设备噪声、人群活动的噪声及来往车辆的噪声等。其源强为55-85dB(A)。其中污水处理设施最主要的噪声源。综合运用隔声、减震、设置在密闭建筑内等措施,院界噪声排放及敏感点声环境均可实现达标。④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的产生量分别为3.14t/a、5.64t/a(含水率约80%),均属危险废物,分别采取分类收集、脱水消毒、专用暂存库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商丘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9.8t/a,采取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定期运往用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妥善处置,不构成新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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