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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9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12-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圣龙皮革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拟对永城市圣龙皮革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3年。

     该公司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60/年、8/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L以下,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L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均为20/年;201611日至201663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控制在400 mg/Nm3以下,烟尘排放浓度控制在80mg/Nm3以下。20167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控制在200 mg/Nm3以下,烟尘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Nm3以下。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总量和污染防治科。公示期为20151221日-20151228日。

 

    电话(传真):03713053010

    通讯地址:永城市东城区欧亚路中段(47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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