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5-059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12-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庄稼地家庭农场年包装1万吨农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永城市庄稼地家庭农场年包装1万吨农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庄稼地家庭农场年包装1万吨农副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22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庄稼地家庭农场年包装1万吨农副产品项目 |
永城市演集镇丁楼村 |
永城市庄稼地家庭农场 |
项目位于永城市演集镇丁楼村,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建设内容为办公楼、仓库、生产车间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豫直永城服务(2015)23812号。 |
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措施: (1)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泥浆废水。生活污水经施工现场临时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泥浆废水经过施工期设置的沉淀池收集,经过沉淀后可回用,避免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物的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拟采取运输时使用篷布覆盖,及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防治措施后,可以有效地减小施工期扬尘的污染影响。(3)建设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设备噪声等,施工单位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4)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对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及弃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措施: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蓄水池,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施肥。2、废气: 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对于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全部置于室内,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4、固废:生产废料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弃置。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