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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9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12-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聚鑫燃气有限公司车集L-CNG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聚鑫燃气有限公司车集L-CNG加气站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聚鑫燃气有限公司车集L-CNG加气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1211-20151217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聚鑫燃气有限公司车集L-CNG加气站项目 

永城市高庄镇车集村

 永城市聚鑫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位于永城市高庄镇车集村永淮路南侧,项目租用车集村闲置空地,项目东侧为农田,西侧为村道,隔路为农田,北侧为加油站,本工程建设LNG加气站与CNG加气子站,设有1LNG储罐,总容量为60立方米,CNG瓶组一个,总容量为9立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已在永城市发改委备案,备案文号为豫直永城城建(201402438号。

施工期:1.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设备冲洗水和少量的泥浆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其次为运输车辆和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尾气。采取环保措施后,施工产生的空气污染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3.使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及午间施工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集中堆放,土方全部回填。5. 生态环境通过植被绿化、水土保持等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绿化景观优化,总体景观质量提升,本项目对施工范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 设备微量泄漏的天然气对空自然排放,会迅速排入大气,不会形成聚集,汽车尾气采取自然扩散方式,放散的天然气通过放散管直接排放,放散管的设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边较为空旷,有利于废气的扩散,  3、噪声:本项目对噪声设备和装置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及时清理送至永城市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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