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5-059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12-0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芒砀山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城市芒砀山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11日
电话:0370-3053013
通讯地址:永城市欧亚路东段环保局二楼生态股(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芒砀山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 |
永城市芒砀山景区内 |
永城市芒砀山景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选址位于永城市芒山镇芒砀山景区内,项目占地面积108461.76平方米,总投资2410万元,环保投资13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生态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人行道铺设、公厕及道路绿化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 |
建设期的污染物主要是建筑噪声、扬尘、垃圾及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对产生的扬尘,安排有专人负责及时洒水降尘,对产生的建筑垃圾、余土及时清运或用于场地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产生噪声大的建筑机械设备尽可能安排在白天施工,晚间不进行施工,并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对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喷洒场地降尘。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景区道路洒水,不外排。2.废气:主要为停车场汽车尾气,实行人车分离设计,明显标注停车场道路及路线,缩短在停车场行驶时间,减少汽车尾气污染。3.固废:主要为职工和游客生活垃圾,拟在各建筑物出口和主要公共区域设置垃圾桶定点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4.噪声:主要来源于人群喧哗噪声、车辆噪声、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隔声;强化环保意识,减少景区游客的大声喧哗;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鸣笛、限速行驶,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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