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5-059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12-0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河南金保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金保公共保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河南金保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金保公共保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河南金保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金保公共保税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0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河南金保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金保公共保税中心建设项目 |
永城市淮海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
河南金保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34322.29万元,总占地面积266529.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9537.78㎡,其中保税仓储物流区建筑面积162393.5㎡,海关综合办公区及贝买得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筑面积177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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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噪声、扬尘、固废。采取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设备冲洗水和少量的泥浆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使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及午间施工等;施工路面定期洒水,堆土及时回填,建筑固废及余土用于填坑铺路或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妥善处理等措施后,可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应满足《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地下停车场应设置独立通风装置,加强绿化,垃圾收集点及时清理,对熏蒸外逸的少量熏蒸气体,开仓时应采用通风机和轴流风机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外排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净化机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楼顶排放;外排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噪声:合理规划停车场位置,对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设备经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及时清理送至永城市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处置。熏蒸药剂使用后的药渣及包装瓶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规定设置临时贮存地点,并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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