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5-0588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11-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拟对永城市高庄镇人民政府幸福港湾二期(沉陷区安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5年10月 30日-2015年11月3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永城市高庄镇人民政府幸福港湾二期(沉陷区安置)项目 | 永城市高庄镇赵老家村 | 永城市高庄镇人民政府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501号 | 项目总投资144111.18万元,环保投资1965.2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423135m2(634.7亩),规划社区建设用地面积355992m2(533.99亩),公建用地面积67994m2,道路用地面积44321m2,公共绿地用地面积43609m2,其他用地面积67143m2,总建筑面积759354m2,地上总建筑面积69220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26931m2,共分为A、B、C、D、E、F,6个区,其中A区:4栋6F、16栋1+6F、8栋7F住宅楼组成;B区:4栋6F、14栋1+5F、12栋7F住宅楼组成;C区:3栋6F、10栋1+6F、8栋7F住宅楼组成;D区:5栋6F、19栋1+6F、13栋7F、4栋11F住宅楼组成;E区:3栋7F、5栋11F、3栋18F、9栋1+5F住宅楼以及1栋11F、3栋1+5F总建筑面积8280m2的老年公寓楼组成;F区:4栋26F、2栋10F住宅楼及2F、4F商业用房组成;另1栋社区中心建筑面积3490m2,临街2F为主、局部3F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4294m2,1栋12层为主体、局部4层、2层的红白纪事堂建筑面积15000m2,学校建筑面积43990m2,地下建筑面积67152m2。配套建设配电室、公厕、停车位、道路、绿化、给排水、污水处理厂、消防等设施。 |
根据永城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永规委【2014】05号,该项目建设符合永城市高庄镇总体规划,根据永城市高庄镇总体规划图,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土地性质符合国家要求。 运营期: (1)施工期 1 废气:项目土方开挖活动、车辆行驶、建材堆置、裸露地面和施工过程中都会产生扬尘,在采取围挡、定期洒水、及时清扫、遮盖、车辆限速及冲洗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2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地表径流、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综合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后不外排;施工队伍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永城市污水管网。3噪声:施工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及施工作业本身等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污染,采取合理布局、合理规划施工时间、休息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加强施工队伍管理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固废,在尽量回用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分别采取低洼地填埋、填坑铺路等措施;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均为好土,全部用于回填地坪、回填低洼地、平整场地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装修过程产生建筑固废在尽量回收后的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合理处置。 (2)运营期 ①废气:项目燃料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居民厨房油烟经抽排油烟机处理后,与天然气燃气废气一起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废气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通风装置,从而避免在地下室内聚集,通过高于地面2.5m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2、废水:项目建成入住后污水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铺设污水管网,进入永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汪楼沟,最终汇入沱河,3、噪声: 配电房、泵房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设置在密闭房间内等措施;空调室外机、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区内机动车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商铺禁用高噪声设备促销,同时小区禁止高噪声商铺入驻。采取以上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固废:居民、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妥善处置;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抽粪车清理,运往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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