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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86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10-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鑫凯置业有限公司市政花园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鑫凯置业有限公司市政花园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5年10月 30日-2015年11月3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永城市鑫凯置业有限公司市政花园小区建设项目 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与演集路交叉口 永城市鑫凯置业有限公司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永城市城区的南部,沱滨南路与侯岭路交叉口东南角, 地块沿沱滨南路南侧布置2栋3单元24层商住楼;沿地块南侧布置了2栋3单元24层住宅楼。沿侯岭路东侧布置2层商业用房(其中北侧用房一楼布置一处公厕),在地块东侧布置1栋2层物业管理用房。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2365.44m2,总建筑面积83032.18m2,绿地率39.96%。本项目总投资22300万元,环保投资27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根据永城市国土资源局与永城市市政工程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根据《永城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永规委[2015]3号)符合规划要求。
施工期1、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2、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废气: 施工场地设置挡风抑尘网,及时清扫、洒水,对来往运输车辆密封运输,限制车速, 防止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项目施工中开挖的土方能及时回填,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运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施工生活垃圾定期送至永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满足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要求,由沱滨南路和侯岭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浍河,2、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同时加强出入车辆及垃圾收集点管理、增加周围绿化率,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对车俩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同时禁止高噪声商铺入驻,经距离衰减后交通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较低。4、固废:在小区各单元楼入口处设有可移动分类垃圾收容器,收集后统一送往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部门运垃圾填埋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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