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86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10-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东城区百美饰品厂年产2000吨钢丝发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拟对永城市东城区百美饰品厂年产2000吨钢丝发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5年10月 28日-2015年11月2日。
电话:0370-5129091 
通讯地址: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永城市东城区百美饰品厂年产2000吨钢丝发夹项目  永城市茴村镇吕店村 永城市东城区百美饰品  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516号      项目位于永城市茴村镇吕店村,租用永城市纺纱厂原有厂房,占地面积36685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豫直永城制造〔2015〕18674号)。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项目无建设期,本次环评不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HBH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水池用于周围农田灌溉,2.废气:对生产车间加强通风,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生产车间采取门窗密闭、距离衰减,设备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4.固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活性碳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清理送至永城市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