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5-058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9-1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红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年产20吨鲤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城市红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年产20吨鲤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8日
电话:0370-3053013
通讯地址:永城市欧亚路东段环保局二楼生态股(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记表 | 永城市红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年产20吨鲤鱼项目 | 永城市城厢乡冯寨村 | 永城市红鑫养殖专业合作社 | 项目选址位于永城市城厢乡冯寨村,项目建筑面积144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鱼塘、仓库和办公室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 | 建设期的污染物主要是建筑噪声、扬尘、垃圾及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对产生的扬尘,安排有专人负责及时洒水降尘,对产生的建筑垃圾、余土及时清运或用于场地回填;对产生噪声大的建筑机械设备尽可能安排在白天施工,晚间不进行施工;对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喷洒场地降尘。 运营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包括:少量工人生活污水)、固废(包括:生活垃圾、死鱼)和噪声(主要是打氧机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 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固废: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存场,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每五年进行一次清淤,淤泥用于农田肥料,不外排;对产生的病死鱼进行卫生填埋。 3、噪声: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设备采购中尽可能选购低噪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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