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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8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8-3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宁康润滑助剂有限公司年生产100吨润滑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宁康润滑助剂有限公司年生产100吨润滑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宁康润滑助剂有限公司年生产100吨润滑助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5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宁康润滑助剂有限公司年生产100吨润滑助剂项目   永城市新桥乡曹桥村冯庄  永城市宁康润滑助剂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位于永城市新桥乡曹桥村冯庄。占地面积800方米,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豫直永城制造〔2015〕10186号)及相关政策。  项目租赁原有厂房。不考虑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实施时应采取以下对策及措施:1、废水:生产工序无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洒水降尘,不外排。2、废气:对各工序环节产生的粉尘及恶臭气体进行有效收集和治理,在采取措施后满足标准要求。3、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震 等措施。
4、固废: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送至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进行控制,不得随意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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