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5-0579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8-1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第三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第三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7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记表 | 永城市第三初级中学扩建项目 | 永城市第三初级中学院内 |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 项目选址位于永城市第三初级中学院内,总投资950万元,环保投资4.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拟建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4953 m2,新建250米非标准跑道运动场。新增23个教学班,1150个学位。 | 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1、噪声:限制高噪音施工季节和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并对施工机械进行润滑和保养。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洒水。3、废气: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永城市蓝天行动计划》要求,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拌合及土方堆放过程中易产生扬尘,采取运输车辆车厢密封,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外排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2类要求。4、固废:施工中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废弃的建筑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全部运至垃圾填埋场厂妥善处理,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减少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运营期:1、废水:实验室少量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随冲洗用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排放标准,经校区排水管网排入铁南路市政污水管网。2、固废:生活垃圾应设专用垃圾堆放点,定期外运至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处理。3、废气:厕所、垃圾收集点等恶臭气体。应加强通风换气,定时进行清扫、喷洒除臭剂等有效的防治措施。4、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二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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