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78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7-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年分切包装卫生纸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年分切包装卫生纸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年分切包装卫生纸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1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记表  
 
 
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年分切包装卫生纸50吨项目
 
 
 
 
 永城市新城区裕东路102号院内
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租赁原有厂房,主要以来料加工(购进大母卷卫生纸),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600平方米、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仓库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项目为租赁场地,不存在建设期的污染影响,项目运营期污染因素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选用低噪声性能的生产设备,并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和保养。 2、废水:生活废水经过自设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浇水或周围农田灌溉。
3、废气:主要是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并保证生产设备设置于车间内,确保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4、固废:生产固废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和职工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