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5-057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7-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年分切包装卫生纸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年分切包装卫生纸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年分切包装卫生纸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1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记表 | 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年分切包装卫生纸50吨项目 |
永城市新城区裕东路102号院内 |
永城市森茂纸业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赁原有厂房,主要以来料加工(购进大母卷卫生纸),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600平方米、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仓库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
项目为租赁场地,不存在建设期的污染影响,项目运营期污染因素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噪声:选用低噪声性能的生产设备,并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和保养。 2、废水:生活废水经过自设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浇水或周围农田灌溉。 3、废气:主要是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并保证生产设备设置于车间内,确保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4、固废:生产固废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和职工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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