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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77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7-1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瑞诺饲料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6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瑞诺饲料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6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瑞诺饲料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6万吨饲料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1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瑞诺饲料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6万吨饲料
 
 
 
 
永城市茴村镇吕店311国道路北
永城市瑞诺饲料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永城市茴村镇吕店311国道路北,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4万元,工艺流程为:原料(玉米、豆粕)---化验---除尘---粉碎---混合---制粒-包装---成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豫直永城制造〔2015〕11284号)及茴村镇土地利用政策
 
项目为租赁场地,不存在建设期的污染影响,项目运营期污染因素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废水:锅炉冷凝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施肥 。2.废气: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锅炉烟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烟囱达标排放,生产工序粉尘应加装集气罩等收集装置,经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3.噪声:项目禁止夜间生产,厂界加强绿化等隔音措施后,均满足标准要求4.固废:固废应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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