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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77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7-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0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附属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6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记表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附属工程项目 永城市东城区中原路中段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05号)文件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全国改薄办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中小学现状。2015年我市共规划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附属工程项目学校21所,规划改造新建操场26160 m2、道路22697m、厕所4396m2、围墙5476米、大门10座、给排水管网20699米、路灯190套,总投入资金2575万元。
 
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1、噪声:限制高噪音施工季节和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并对施工机械进行润滑和保养。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洒水。3、废气: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永城市蓝天行动计划》要求,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拌合及土方堆放过程中易产生扬尘,采取运输车辆车厢密封,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外排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要求。4、固废:施工中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废弃的建筑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全部运至垃圾填埋场厂妥善处理,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减少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运营期:1、废水:附属工程改造后不增加污水排放量。学生和教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周边农沟。  2、固废:生活垃圾应设专用垃圾堆放点,定期外运至垃圾填埋厂进行无害化处理。3、废气:厕所、垃圾收集点等恶臭气体。应加强通风换气,定时进行清扫、喷洒除臭剂等有效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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