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15-057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5-06-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永城市中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中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5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序 号 |
环评 类型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报告表 | 永城市中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建设项目 | 永城市永芒路西职教中心院内 | 永城市中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为驾驶员培训项目,选址位于永城市永芒路西职教中心院内,项目占地面积188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原有办公室及多媒体教室2727平方米,场内道路驾驶训练场地面积为14000平方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 | 项目为租赁场地,不考虑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人员的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道路洒水和场区绿化用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间主要为汽车尾气,运营单位按要求使用正规汽油、柴油,加强机动车的检修与维护,降低车辆怠速,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加强车辆管理,机动车尾气排放严格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3-2005),项目周围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最高浓度要求。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坚决不允许使用。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噪声、生活噪声等,项目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准鸣笛,速度不过快;在厂区边界种植乔木加灌木等绿化隔离带,通过绿化隔离带及围墙隔音,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营运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可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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