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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76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6-0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15年市政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15年市政基础建设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14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书  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15年市政基础建设工程项目  1.广场路(雪枫路—中原路)2.王庄路(建设路—商业路)3.永盛路(团结路—商业路)4.永昌路(团结路—商业路)5三小门前路(明珠路—三小西规划路)
6.东方大道(牡丹路—消防大队)人行道改、
7.雪枫路(欧亚路—东方大道)
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管道清淤工程、雨水泵站工程和停车场工程等。其中市政道路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由广场路(雪枫路—中原路)段长
 
建设期、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一)施工期1、废气: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要求,施工场地设置挡风抑尘网,及时清扫、洒水,对来往运输车辆密封运输,限制车速, 防止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3、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4、固废:项目施工中开挖的土方能及时回填,废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定期送至永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二)运营期 1.营运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车辆尾气污染及少量的道路扬尘。道路扬尘采用洒水车对车道进行洒水抑尘;汽车尾气通过距离衰减和路边绿化带植被的吸附,有效降低了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2.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是来自汽车汽油的滴、漏,随雨水径流对水系的污染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随雨水径流(以路面径流的方式为主)流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严禁将没有妥善处理的污水及化学危险品随意排入道路两侧地表水体。 3.营运期对受影响的敏感点噪声设置通风隔声窗,并修筑隔声墙等,加强绿化措施,降低车辆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4.营运期对沿途道路固体垃圾及时清扫,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就近送往垃圾中转站,统一收集送至永城市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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