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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75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4-1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民政局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民政局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民政局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22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记表 永城市民政局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  永城市陈官庄乡陈官庄村,311国道北侧 永城市民政局 项目为永城市民政局革命烈士陵园建设项目,项目位址永城市陈官庄乡陈官庄村,总投入资金154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规划区域总面积32781.6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283.1平方米,水域面积634.3平方米,绿化面积14794.5平方米,停车位26辆,道路及硬化面积15069.7平方米,总投入资金1540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   一、项目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1、噪声: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2、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3、废气: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要求,施工场地设置挡风抑尘网,及时清扫、洒水,对来往运输车辆密封运输,限制车速, 防止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废:项目施工中开挖的土方能及时回填,废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定期送至永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加强了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布局停车场位置,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停车场和周边绿化 ,减少汽车尾气及及来往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废水: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区绿化洒水,生活废水经地埋式化粪池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陈官庄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营运后做好固废收集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至永城市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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