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5881935/2015-057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5-03-1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永城市广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广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广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7日-2015年3月23日。
    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广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驾驶员培训项目    永城市永宿路煤化工路口西150米路南 永城市广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驾驶员培训项目,选址位于永城市永宿路煤化工路口西150米路南,项目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总投入资金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硬化训练场地10000 m2,办公室及多媒体教室用房1000 m2,项目训练场地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单边桥等项目。每年可供2000人次的驾驶培训,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该项目为驾驶员培训,项目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废水主要为人员的生活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地埋式生物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洒水。2.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车辆应使用正规汽油、柴油,加强机动车的检修与维护,降低车辆怠速,3.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来自机动车噪声、生活噪声等其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场界围墙阻隔、绿化吸收后,场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4.项目建成营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及时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化粪池污泥每年清掏一次,由专门清理人员进行清运处理。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