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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567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9-0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已家门业加工厂年加工室内门1万套、板式家具5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永城市已家门业加工厂年加工室内门1万套、板式家具5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

  

 年加工室内门1万套、板式家具5000套项目

  

永城市大王集镇学府路

  

永城市已家门业加工厂

  

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总投资100万元。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2m3)处理后进入暂存池(1座,10m3,可暂存约13天的废水量),定期抽走综合处理。2.废气:项目锯切机、雕刻机、钻孔机等均设置在木工车间,项目木工车间设置中央除尘中央集尘系统,将车间所有产尘处(锯切、雕刻、钻孔等设备均设抽风系统)设置抽风口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系统末端的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打磨工序木粉尘:项目打磨工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 3 要求),收集的粉尘综合利用,定期外售,企业涂胶压合工序、封边工序、覆膜工序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密闭负压收集进入“UV光氧催化(1套)+ 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设备处理后,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中表1值家具制造行业标准(50mg/m3)限值要求。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精密锯、雕刻机、冷压机和封边机、打磨机、立铣等设备。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胶桶、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锯切等工段产生的边角料、收尘固废、生活垃圾。废胶桶、废活性炭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锯切等工段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收尘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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