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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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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560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6-2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永城市卧龙镇木片加工打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 永城市卧龙镇木片加工打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永城市卧龙镇木片加工打捆项目

  

永城市卧龙镇辖区

  

永城市卧龙镇人民政府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包含7家木板加工厂(见附件),分布在卧龙镇下辖行政村,项目合计总投资310万元,总占地面积19300m2,建筑面积1691m2,合计规模年产25500立方木片生产能力。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木料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木工加工工序在全密闭的环境下进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木屑粉尘,由于粉尘木屑含有一定水份,质地较重,能在车间内自然沉降。沉降后的粉尘通过及时清扫、收集,避免二次起尘,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生活污水排经厂区拟建化粪池处理后经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源为带锯、滚圆机、刨皮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值90~95dB(A),项目噪声源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处理措施,车间外1m处噪声源强值约60~65dB(A),项目仅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在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料加工工序产生的锯末及边角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锯末及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存放于厂区一般固废堆场,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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