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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557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4-2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河南同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珍珠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南同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内蒙古天皓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同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吨珍珠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审批项目已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城市马牧镇工业区6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总建筑面积5000m2,项目的产品为珍珠棉包装材料。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方式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 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源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等,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发泡成型一体机和复合机进行车间内二次密闭,同时对加热、发泡、挤出和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其他行业标准的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 危险废物贮存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按《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控制,不得随意弃置。

  (三)、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等,综合利用,故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VOCs控制指标为0.168t/a。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按新标准执行。

  (五)、企业应同时加强安全管理, 做好各类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五、企业应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关于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及时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  

 

 

  2020年04月20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股        

  抄送:永城市环境监察大队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永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0-512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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