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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0-0556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4-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拟对河南三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膜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现对“河南三禾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膜5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反馈电话:0370-5129091    传真:0370-5182108

  通讯地址:永城市芒山路北段永城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7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

    

  

类型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编制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年产塑料膜5000吨项目

    

  

永城市产业集聚区芒山路与引河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河南三禾塑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天皓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200m2,厂房为租赁。其中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室等设施,建设年产塑料膜5000吨

    

  

(1)废气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车间二次密闭负压收集+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经永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浍河,对周围地表水体环境较小。(3)噪声声主要来源于吹膜机、复卷机等生产设备噪声,经类比噪声源强在65~80dB(A)之间,经隔声、消声、减振设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修建围墙,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裁切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危废固废应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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